资讯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用人单位按照行政机关的要求补缴后,可以就其按约定支付的社会保险费补偿款要求返还。此规则有利于维护社会保险统筹制度,切实保护公民社会保障权等基本权利,有效分散用人单位用工风险,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解释二》还对涉外国人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用工责任、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职业健康检 ...
7月29日,记者电话联系到司机王铭 (化名),并于31日在他的老家四川江油见面。两次谈话中,他都否认网上对他不还钱的控诉。他的说法是,车费不是郭家亲属所称的100元,而是110元,他收到的1010元转账里,包含郭富下车前和他换的900元现金。此外,他在给法院“案沪通”的留言、以及与法院工作人员的通话中,均给出“套现”的说法。
女教师遇害案22年后再开庭 新证据重启审理!近日,山西临猗女教师路某丽遇害案在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此案发生于2003年,当时路某丽的丈夫王某被控故意杀人。审讯期间,王某曾供述他在2003年1月3日凌晨将妻子杀害,并将尸体抛弃。然而,在2004年的审理中,王某当庭翻供,否认自己杀了人。法院认为缺乏充分证据,形不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判决王某无罪。
7月29日,南通如东市民康某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被清零,存入的35万元不翼而飞,最终闹上了法庭。原来,康某在2013年曾为赵某向银行借款20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因赵某到期未能偿还借款,银行将赵某和康某诉至法院,并经生效判决及执行程序,但未能执行到位。 2024年,银行发现康某存入了35万元,于是擅自扣划其存款用于偿还担保债务。康某认为银行此举违法且超额扣划其存款,遂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超额扣 ...
本报北京7月29日电 (记者魏哲哲)提级管辖是我国三大诉讼法明确规定的管辖制度,是上级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抓手。最高人民法院29日发布《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十四)》暨2024年度提级管辖典型案例,进一步提升各级法院适用提级管辖制度的规范性、精准性和积极性。
家属表示从未听罗大美提起过这三名嫌疑人,唯一线索是2021年6月罗大美曾转账五十万元给余某生。余某生初中辍学,两次因抢劫入狱,且嗜赌如命。被捕后,他多次刷新了家属的认知下限。
多位受访律师表示,《解释》扩大了商品房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更侧重保护买房人的合法权益。不仅鼓励买房人积极办理房屋预告登记,防范一房二卖及开发商债务风险,而且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执行法院冻结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排除相应购房款的强制执行并申请发放,这对于解除购房合同的烂尾楼业主意义重大。
《解释》第十一条明确,人民法院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新建商品房实施强制执行,案外人以其系商品房消费者为由,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排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一般金钱债权的强制执行,并能够证明其主张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其中一项条件是“所购商品房系用于满足家庭居住生活需要”。
该负责人说,此种行为势必影响租赁物的司法处置价格,进而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本质上也是一种逃避执行的虚假诉讼行为。对此,《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真实承租人必须符合法定事由才能排除不带租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对带租强制执行提出异议并有权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通过严格审查在案证据查明系虚假诉讼的,依据《解释》第二十一条予以处理,彰显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最后,明确通过虚假诉讼妨碍依法执行的法律责任及处理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治理虚假诉讼,先后制发了系列司法政策文件。针对执行异议之诉中可能存在的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务规避执行问题,《解释》在规定排除强制执行的条件时作出了积极防范,指引各级法院认真审查买卖合同的真实性、支付价款的真实性,认真审查以物抵债中债权本身的真实性、抵债意思的真实性和抵债价款的合理性等,要求各级人民法院通过严格审查防范虚假 ...
为正确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原司法解释),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审理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在保证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公正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实质化解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方面,发挥 ...